USCIS對綠卡持有者在境外的時間有明確規(guī)定:持有綠卡的人,每次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,若超過一年,視為自動放棄綠卡。從理論上講,如果您自上次離開美國以來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超過1年,則LPRS卡/綠卡(表格I-551)將無法再次進入美國。
當然有另外一種情況(前提是離開超過一年且少于兩年),在離境前(在美境內)申請了回美證,您的綠卡不會失效。
超過半年沒有回美證返美會怎樣
分為幾種情況:
1) 綠卡沒過期,在美境外超過半年但不足一年:
入境時將根據(jù)具體情況接受第二關(小黑屋)檢查,但也有人沒有二次檢查直接入境的情況。(視每個人情況背景不同)
2) 綠卡沒過期,無回美證,在美境外超過1年: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需要申請SB-1回美簽證入境。(Sb1簽證即:在重新返回美國時需申請?zhí)厥獾囊泼窈炞C以恢復其永久居民的身份,又叫做 “回美居民身份申請”)。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硬闖關,這還要看航空公司是否放行!因為登上飛機的旅客(由于旅客不符合規(guī)定)遭到美國的遣返,航空公司需要付罰款。
綠卡離境時間過長引發(fā)的相關問題
1.未來如果你打算入籍,應該注意每次離開美國最好不要超過六個月,否則有可能會中斷連續(xù)居住性的規(guī)定。入籍時在美居住時間需重新算的問題。
*注:1. 如果超過6個月少于1年者,需證明以下(包括但不限于):申請人沒有終止在美國工作、直系親屬在美國、有保留美國住所、沒有在國外就業(yè)),否則,就已經(jīng)破壞了連續(xù)居住。
*注:2. 若單次離開超過一年的綠卡持有者,需滿足(INA316b)即:獲得綠卡后曾經(jīng)在美國居住過超過一年,其后受雇于美國Z府或司法部認可的研究機構,受雇于符合條件美國公司海外分公司機構,離開美國一年內遞交了n470表,并證明離開美國是為了以上目的。
2.把綠卡當成B2旅游簽證用,為了保持中國國籍,半年中國,半年美國,僅在美國待6個月就回中國。從而會引發(fā)的問題有:移民局懷疑你的想留在美國的決心,入籍時可能會被拒絕;入境海關時被刁難,嚴重者綠卡被沒收;換新十年綠卡時,會受到阻礙。
例1:曾有客人父母來美后,在沒有回美證前提下,用綠卡半年中國半年美國來回往返,入境時被海關在護照時寫上“out of XXX months“這時才意識到綠卡不可以當旅游簽證一樣用。
例2:客人更新十年綠卡,打完指模,自綠卡失效期日延期12個月收據(jù)期限也到了,遲遲沒有收到新的綠卡。
這時要做生意出境,帶客人去USCIS蓋i551章,officer說你在美境外那么久,中美各半年近年多次往返,你這是把綠卡當旅游簽證用嗎?
亨瑞移民提醒:
綠卡持有者準備入籍(其中一個條件)需要注意在美境外時間;如長期在中國超過一年,回美證必須要提前在美國境內申請。為了不耽誤您的計劃行程,凡事都要有計劃打好提前量,不明白一定要提早咨詢早規(guī)劃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