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歐洲,了解什么是國別永居?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3-31
摘要:自2012年底開始,歐洲移民在國內興起。為吸引外國移民者赴歐洲投資、定居,歐洲國家也紛紛出臺了相應的政策。這其中,購房獲得該國居留權,自由通行歐盟各國等政策受到移民者的歡迎。但同時,也有很多機構夸大宣傳,混淆視聽,將國別永居說成是歐盟永居。今
自2012年底開始,歐洲移民在國內興起。為吸引外國移民者赴歐洲投資、定居,歐洲國家也紛紛出臺了相應的政策。這其中,購房獲得該國居留權,自由通行歐盟各國等政策受到移民者的歡迎。但同時,也有很多機構夸大宣傳,混淆視聽,將國別永居說成是歐盟永居。今天,亨瑞移民專家就帶您了解一下究竟什么是國別永居,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。
歐盟成員國的國別永居
歐盟的國別永居,系某歐盟成員國根據(jù)該國外國人居留法或移民法規(guī)定的條件,授予符合法定條件的歐盟外國家公民以該國永久居民的身份。
歐盟具體某成員國的永久居民,通常享有該國公民相同的權利和義務,除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但是也有例外,比如塞浦路斯的買房永居項目,則沒有在塞浦路斯工作和經商的權利。關于某歐盟國家的國別永居,必須要說明的是以下幾點:
1.國別永居,如果簽發(fā)永居身份的該歐盟成員國同時是申根成員國,則持有該國的永居身份可以自由到任何其他申根成員國商旅,并在6個月內在其他申根國停留不超過3個月。(其實即使是任何申根成員國的普通居留身份也同樣享有前述權利),但沒有在其他申根國或歐盟國家自由定居、工作和經商和學習的權利。
2.國別永居不能自動獲得到其他歐盟國家打工的權利(即使目的歐盟國家是申根成員國也不可以);也不能自動獲得到其他盟國家經商自雇的權利。
3.關于國別永居下子女教育的福利待遇:
在國別永居身份簽發(fā)國讀書的福利待遇:該身份持有人的子女,在國別永居身份簽發(fā)國讀書,享受與該國公民相同的待遇。
需要說明的是,持有歐盟某國家的永居身份,到其他歐盟國家讀書,不能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待遇。比如,即使你持有德國的國別永居,到英國讀書,也不能享受英國公民的學費待遇,仍然要按照歐盟外國際留學生的學費標準,繳納國際留學生的學費。
只有持有某歐盟國家的公民身份,或者持有歐盟長久居民身份,才享有到任何歐盟國家讀書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學費待遇。
如何獲得歐盟國別永居
歐盟大部分國家,沒有直接永居移民項目,大部分國家都是簽發(fā)臨時居留,首次一般簽發(fā)一年,每年更新;有的國家首次簽發(fā)兩年居留,2年后更新,發(fā)2年或3年有效地居留。
這些國家都規(guī)定滿5年后可以申請該國永居,大部分國家的國別永居要求5年內在該國每年居住不少于半年,這個國別永居的條件,要稍微低于歐盟長居5年內離開歐盟地區(qū)累計不超過10個月的要求。
通常,滿5年后,如果同時具備國別永居和歐盟永居的條件,你可以自己決定申請哪種身份。必須說明的是,很多歐盟國家的移民法或外國人居留法中,并無永居概念,此類國家,居留滿5年后,如果符合歐盟長居的條件(居留時間和語言考試),直接申請歐盟長居,以歐盟長居身份,當然也有權在該國永居。